赵静接着说道:“他叫冯军,我姑以前也打听过他的消息,毕业后他就在一家华尔街的小公司上班,工资确实比国内高很多,她以为冯军混的有多好,为了国外的优越生活而抛弃她和孩子。在碰到你之前,我姑确实抱有幻想,以为他会回来找她,然后带她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碰到你之后才抛弃了这个不切实际的幻想。”
“我让人调查过他,二千年之前他确实混的不错,拿了学位之后就在一家小公司工作,买了房子车子,过上了中产阶级的生活,还有了一个白人女朋友。就在他准备要结婚时,科技股泡沫导致的股灾让他瞬间一无所有。公司破产了,工作没了,钱也没了,女朋友也分手了,还欠了一屁股债。他在街上流浪了几个月,后来才找到打杂,帮厨,做服务员的工作。现在住在布鲁克林的一个地下室,开着一辆转了十几手的福特,他的人生就是一场笑话。”
姜凌云却没有笑话他的意思,他只是想要过上更好的生活而已。
在九十年代,对比一下国内国外的生活,十有八九的人都会选择留在国外。毕竟物质条件摆在那里,即使留在国外刷盘子,一个月的收入也比的上国内一年的收入。
那时候出来的人都穷怕了,都经历过饥饿的生活,于是即使做黑户也要留在国外。即便他们回去能够成为国家的精英人士,他们也会选择留在国外当黑户。
这只是时代的一个错误而已。
“你有跟他相认吗?”姜凌云问道。
“没有,不过我来了几次,之前每次都找他聊天,问他后不后悔留在国外,要是留在国内他会怎么样?他可能也怕了我,刚才见到我们就不敢靠上来了。”
姜凌云想起赵珺的那几个同学,即使没有留学身份的加持,他们的日子都过的不错,已经是社会的中流砥柱了。和冯军在茶餐厅当服务员相比,实在是一个天一个地。
姜凌云觉得不相认也好,都已经不是一个层次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