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一档子事。”
“这不是将老子往火坑里推吗?”
重案一大队长林峯带着手下人赶到市财政局门口时,公路上围了一大堆人。
他立即组织布控,但由于看热闹的人太多,现场被破坏的很严重。
凡事有利,就有弊。
由于现场围观群众非常多,林峯找到了三名现场目击者。
为了弄清事实情况,他让手下人将三人分别请到警车上。
林峯亲自询问一位大学生:“同学,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李耀!”
“请你将看见案发情况说一遍。”
李耀点头答应,道:“我和女朋友逛街,她去小超市里买冰淇淋,我在路边等她。”
“我看见两辆车驶过去,面包车在前,桑塔纳在后,速度并不快,也就三、四十码”
“面包车上有两、三个人,我隐约看见,他们正在打另一个人。”
“我心生好奇,往前走了两步,想要弄清发生了什么事。”
“就在这时,面包车的门突然开了,有个人从车上跳下来。”
“后面的桑塔纳躲避不及,直接从他身上轧了过去。”
“出事后,两辆车上的人都下来,查看情况。”
“我和几个看热闹的路人也围上去,他们让我们别管闲事,滚开点。”
“看着他们凶神恶煞的样子,我们不敢上前。”
“他们查看一下跳车那人的情况后,发现人已经死了,连忙驾车离开。”
林峯听后,面露凝重之色,沉声问:“那两辆车的车牌,你记得吗?”
“我只记得面包车的车牌,那辆桑塔纳的车牌,没注意。”
李耀应声作答。林峯让他将车牌说出来,随即让手下人记录下来。
财政局地处闹市区,不远处就有监控,要查到两辆车的车牌并非难事。
这看似是一起意外,但林峯对以车找人并不抱太大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