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有天,却自以为是人中至尊。但才至楼兰,他就被女修不留情面的打脸,若非夜星沉力撑,他自知恐怕已死在楼兰城内。
女修的武功还不是最可怕,最可怕的是女修运用自鸣琴时的霸道,那根本不是人力可挡。没有夜星沉,他和大明王根本无法在女修面前存活下来。
看到鬼丰在夜星沉面前没有什么谄媚的感觉,魔王用后脑勺想想也知道这人只怕和夜星沉实力相若。
心中发虚,魔王倒不敢发狂,难有的谦逊道:“倒未听过鬼丰的大名,但想必是我等孤陋寡闻罢了。鬼丰先生在中原,恐怕是大有来头的人物。”
鬼丰笑道:“魔王何出此言,想魔王在身毒可说振臂一呼、从者云集的人物,名头可比我大了许多。我在中原,更是默默无名之辈。”
魔王可怜的自尊终于得到了满足,立即将鬼丰视为知己。
人多是如此,风光的时候,认为友谊就是个屁,憋在体内不舒服,放出去从不珍惜。但在患难的时候,却觉得友谊实在是一口难得的救命之气,拼命的呼吸求得苟且残喘下去。
得鬼丰夸奖,魔王感觉必须要投桃报李,立即笑道:“鬼丰先生客气了,以鬼丰先生之能,想要功名,还不是翻掌的事情?”
鬼丰声音中带着笑意,“魔王过奖了。不过魔王倒是说中了一点,来到这里的人,绝不是再为了功名。”
“那是为了什么?”大明王不由问了句。他纵横安息多年,这次前来楼兰亦是少有的受挫。莫名的被夜星沉带到此间,他心中震撼莫名,却知道这条船必须坐下去。不甘风头都被魔王抢走,大明王也需要证明自己的存在。
鬼丰看了大明王一眼道:“大明王身为安息国师,此番远道前来,身怀种火,难道还不知道要做什么?”
大明王微有诧异,缓缓拿出那根像木头一样的东西道:“这叫种火?”
种火在适才激战时着实燃烧的猛烈,但在此时,又变得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