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洗一下吗?这水是热的。”
水是生命之源,但却格外让我敬畏,令我惶恐。
她擦干了身子,走上了岸,转身穿上衣物,我趁她没留神,俯身偷喝池水。
因为我渴的要命。
她从岸边拿起一杯红色的葡萄酒,抿了一小口,说:“人要学会时不时放松,你总是太过紧张,这与黑棺显得格格不入。”
我认为我是该改改了,当我到了摩天楼,我会理所当然的跻身贵族行列,那些礼仪最好现在开始学起来,免得到时被人在背后耻笑。
我是知道雅致的人,悠闲者往往缓慢,缓慢者必然悠闲。我慢慢走向拉米亚,动作舒展,宛如拈花摘叶,凌波微步,同时,我神色深邃,一颦一笑皆展现出智慧和聪颖,高贵与典雅。
拉米亚笑道:“你别闹了。”
我很失望,没想到她如此缺乏鉴赏力。她把喝过的酒递给我,说:“我命令你喝了它。我不想再听见滴酒不沾四个字。”
我认为暂时逃过了鱼,小酌怡情,并无大碍,我接过酒杯,边缘上留着她淡红色的唇印。
她说:“看什么?”
我叹道:“长官,这上面有你的唇膏。”
拉米亚说:“你这么计较?那你为什么喝我泡过的水?”
我不料她情商如此之低,她即使看见了,也本不该说出来。羞愤之下,我把酒喝了,还顺着杯沿舔了一圈。
如此一来,我已解气。
但她却被我逗笑了,说:“你真是有趣。”
我淡然地说:“长官,多谢赞赏。”
她说:“我的属下通常敬畏于我,而我在他们面前展现的都是冷酷的一面,然而你不怎么怕我,恰好相反,你在我面前表现得像个....白痴。”
白痴?白痴?她根本就不明白其中的真理。面对白痴,人会放松警惕,人会降低期望。而面对锋芒毕露的人,人会全神贯注,人会期望过度。我之所以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