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式,三德子照样闪电不起来。
如果这柄骑矛,是跟翼骑兵的燕尾旗同时出现在洛萨手中,他肯定更愿意用它来解锁军营,留下翼骑兵的燕尾旗作为道具,哪怕它的价格更为高昂。
“百分之二十的防御.唉,这又不是游戏,增加了百分之二十的防御,效果跟百分之二十的速度完全是两码事。”
骑兵们的防御力已经足够强了,弱点是甲胄薄弱处,那里即使加上百分之二十的防御,该被一刀捅穿还是被一刀捅穿。
人皮总不能像般若这样,既柔软又坚韧,摸起来还滑溜溜的。
只能说,聊胜于无罢了。
思索片刻,他决定把这件事暂时抛到脑后。
反正一时半会儿,他也没办法返回约格律斯堡,这柄骑矛看起来还算合用,留在手中当做武器也是好的。
汉斯无疑更适合这件装备,因为他有枪剑双精的技能,这个技能对汉斯剑术的提升洛萨已经看在眼里。
若是能给汉斯换上这样一柄神器,战斗力肯定会暴增。
但问题是,这样一柄骑矛,对于坐骑的承受力也是一种巨大的考验。
窗外,突然响起一阵嘈杂声。
洛萨匆匆冲下楼,神情有些疑惑:“怎么回事?”
有人忿忿不平道:“丕平骑士要跟一个蒙特利尔骑士决斗,起因是他质疑我们的荣誉,可我们明明俘虏了萨拉森人的王子。”
洛萨皱起眉。
果然,我就知道这群大头兵一喝了酒,就会把他“不要向外人透露我俘获了扎希尔王子”的命令抛诸脑后。
这个丕平当然不是法兰克那个赫赫有名的矮子丕平,而是王家骑士团一个勇猛的骑士。
在战场上,他毫发无伤,斩杀两名精锐的马穆鲁克骑兵,算是不可多得的猛士。
洛萨没有制止,而是高声道:“那就决斗吧,骑士的荣誉,不容玷污,让天父来见证,究竟谁更有资格活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