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萨点头道:“没错,我们的对手,是亨利皇储麾下的步行骑士还有他们的侍从们。对手并不好对付,他们之中,甚至很多人都可能服食过魔药。
当然,我坚信,你们绝不会弱于他们。”
他吹着尖锐的哨子,指挥方阵缓缓向前推进。
百夫长吐出口中的哨子,原本同样在缓步前行的方阵,立刻止步,取出了随身携带的两根标枪中,那根更重,更适宜破甲的重标枪。
“仿品吗?”
利奥波德伯爵若有所思道:“这是古帝国的方阵?我真奇怪,这到底是洛萨伯爵训练出的军队,还是你们帝国新组建的新军。”
他站在队伍的第一排,手持鹰旗大队备用的方形盾牌,将它护在胸前,弓着身子缓步前进。
而他们也无法像重骑兵那样,在合适的时机,能够出现在合适的战场上,向敌人最薄弱的地方展开冲击。
洛萨心头微怔,到底是自己想太多了。
可在他们看来,这既是斩获荣誉,使鹰旗大队之名响彻帝国的大好时机;也是获取女皇允诺的赏赐,相当于他们好几个月薪水的机会。
“哈,大人,您不用说了,我们都知道您想要说些什么。”
“呸,你个蠢货,大人还有咱们之中的一多半人,都是你口中的日耳曼蛮子。”
黑色的双头鹰披风随风飘扬,帝国式的红色盔冠,在以前至少也要是百夫长以上的军官,或是早已被废黜的禁卫军才能佩戴。
“我明白了。”
一根根势大力沉的标枪,钉入了前排骑士的盾牌,或是体内。
留任老兵们哄笑起来,他们迅速排成长方形的方阵,向尚未关闭的铁栅门走去。
“重标枪!”
他们只好丢弃这些盾牌。
他们身上的纹章五花八门,头盔上插着孔雀,天鹅等禽类的羽毛,队形松散,部分握着长戟或战斧,唯有前排的骑士仍使用盾牌和骑士剑的组合。
在洛萨身上,他感觉到了巨大的挫败感,现在,他只希望自己依靠父亲,花费重金打造的班底,能够摧枯拉朽击溃对面那群花里胡哨的步兵。
有人又迅速接道:“而且不仅是胜利。说实在的,大人,我们现在有土地,有庄园,但还缺一个温柔可爱的老婆,不怕您嘲笑,我想买个波斯女奴做老婆,听说她们既温柔又能干,就是贵了点。”
受限于这个世界里绝大多数世俗领主对于超凡力量的了解都十分有限,也没有比较靠谱的检测方式,所以多采用“常识性判断”。
“大人你肯定是放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