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谜一样的源头(2 / 6)

最终诊断 号西风 4010 字 5个月前

有对照组的研究中,证明对胎儿无危害。包括多种维生素,孕期维生素制剂,但不包括大剂量维生素制剂。

b类:动物实验中证明对胎仔无危害,但尚无在人类的研究;或动物实验证明有不良作用,但在人类有良好对照组的研究中未发现此作用。

c类:尚无很好的动物试验或人类的研究,或者动物实验对胎儿有不良作用,但在人类尚缺乏可利用的资料。很多在妊娠期常用的药物属于此类。

d类:已有证据证明对胎儿有危害,但在孕期应权衡利弊,在利大于弊时,仍可使用。如苯妥英纳、卡马西平等。

x类:已证明对胎儿的危险明显大于任何益处。例如:治疗痤疮的异维甲酸,可致胎儿中枢神经系统、面部及心血管的多种畸形。

二、妊娠期抗菌药的应用原则

妊娠期感染时用药可参考fda分类,权衡用药后患者的受益程度及可能的风险决定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

a类:妊娠期患者可安全使用;b类:有明确指征时慎用;c类:在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d类:避免应用,但在确有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严密观察下慎用;x类:禁用。

三、孕妇可选用的抗菌药物

1、β-内酰胺类

绝大部分β-内酰胺类抗生素,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其它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抑制药,属于b类。

本类药物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

特别品种:

头孢匹罗:可通过人的胎盘屏障,禁用!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c类。在动物的研究中证实对胎儿有副反应:致畸或使胚胎致死或其他,但在妇女中无对照组或在妇女和动物研究中无可以利用的资料。

2、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阿奇霉素,属于b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