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元~30万元不等。
从2015年起,实行公立医疗机构“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实现目标年薪全员覆盖,并实行同工同酬,突破人事编制与聘用的界限。院内人员年薪以工分制计算,即年薪计算由基础工分、工作量工分和奖惩工分三部分组成,彻底打破了人员工资与科室创收挂钩的分配模式。另外,还要求医院必须对本院上一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进行院内公示,让每个职工相互了解薪酬发放情况,体现公平公正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逐步实现“三个回归”。
4.建立健全薪酬保障机制
三明医改挤压药品耗材流通领域水分、规范医务人员不合理的医疗行为,推动药品耗材“量价”齐下,为调整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通过“腾笼换鸟”动态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提高医疗服务性收入的比重,逐步实现医疗服务性收入、药品耗材收入、检查化验收入分别占比5:3:2的目标。据统计,先后8次动态调整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共转移增加医院医疗服务性收入达亿元,提高了医院收入的“含金量”,为实行工资总额核定下的全员目标年薪制提供财力保障,解决了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钱从哪里来”的问题。
5.严格执行工资总额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两条红线、一条底线”的原则。“两条红线”,即医院工资总额由三明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核准,医院不得突破核定的工资总额,院长必须在核定额度内自主分配;同时,不得亏损兑现。“一条底线”,即当医院无法兑现医务人员档案工资时,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补足,保证档案工资发放。
二是明确分配比例。严格规定工资总额的分配结构,医生、护理和行政后勤管理团队的分配分别占工资总额的50%、40%、10%。各级医院结合工作量完成情况,将普通药师放在护理团队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