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的女生!
秦铮百感交集,相应刘诗雅的心中也同样感触莫名。
以前的时候,秦铮是金江大学城出了名的纨绔大少,整天不学无术不说,还特别好色,女友、跑友遍地走,几个大一的学妹均被他搞大肚子,第二天就扬言跟人家分手。
甚至有一天在操场里,某个拜金女赖着他不走,被那时候的秦铮一脚踢到肚子上,刚刚怀上三个月的小宝宝,就那么悲催夭折,这都是以前那个混蛋秦铮干出来的好事。
刘诗雅和秦铮身处同一所大学,双方算不上熟悉,但她以前却听说过有关于秦铮做出的混账事儿,现今接触到这个男生,她只想说绯闻信不得,因为和秦铮相处的这几天,她觉得秦铮是个非常具有男性魅力的人。
为人不亢不卑,懂礼节,有时候还挺幽默,比方说刚才,明明是不想花她的钱,却说现在的医生们缺德,乱给病人开药。
这些,刘诗雅均能通过细腻的心理感应出来,知道秦铮是个具有傲骨的男人,不想过多依赖女生。
然而往往这样的男人,越是让女人们高看一眼,下意识想对他投资自身的精力和财力。
再者说,秦铮长相确实帅气,没有那个女生能够做到免疫帅哥,要不然韩国欧巴在最近几年也不会风靡整座华夏大地了。
望着秦铮那在夕阳下被无限拖长的高大身影,以及脸上洋溢着能够洗刷人类心灵罪孽的阳光笑容,刘诗雅心中没由来得一震,状似撒娇道:“哎呀,那算什么呢,我这里还有些打零工赚来的钱,实在不行,先给你用着,等到你以后有了钱,再还我也不迟。”
“呵呵,抱歉刘诗雅美女,我秦铮不想花女人的钱,你还是留着以后买嫁妆用吧。”
秦铮再次笑了笑,道:“再说,你以为那点小伤能够让我秦铮屈服?不可能的,今晚回去后,我自己医治就行,用不着那些医生。”
“啊?”这话让刘诗雅惊呆片刻,“你还会医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