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兽人、地精它们从正面冲进来。
不过它们擅长的是建造工事。
五十只地精就能比三十只笨手笨脚的兽人还快。
不过因为伊莉摩雅丝还未醒,暂时由安南接替军团长职位。
十三头白龙经过两年的照料,差不多快要成年,从龙头到龙尾接近八米。
安南给它们制定的方向是像龙兽一样,披着保护全身的铠甲在战场凶猛的横冲直撞。
一共十七个不同种族。
“异族能练呼吸法吗?”安南问布洛姆。
而精灵……她们本就带着本领应征。这些森林之子射出的箭矢威力不会逊色魔法火枪多少,而且敏捷而安静。
林狼部落族长加尔就是职业者。它在拿着战斧的情况下甚至能追着法斯特先生打。就算法斯特因为自由城的优渥生活而疏于锻炼,看起来胖了一圈,但依然是精英战士。
其实第四军团要是允许不死生物参加,还能多起码一百只骷髅士兵……但安南可不舍得让这些不需要休息的宝贝疙瘩从麦田里出来。
这样虽然抹杀了理想,有些现实……但理想不能当饭吃。
行动之时,安南安排了作战计划。起初它们执行得很好:精灵潜入山寨,调查敌人布防和俘虏,拆除陷阱。然后抓着巨石的十三头巨龙滑行至山寨上空,降下死亡尖啸,在突遭袭击的盗匪混乱之时开始俯冲。
第四军团的数量缓慢增加之中,第三周,安南举行第一次实战:前往蒙塔布尔洛克公国消灭一伙山寨盗匪。
他们大多数是没细看想跑来参军的居民,小部分被宣传鼓动,剩下的那些则振振有词地宣称我的祖辈曾是精灵、兽人、甚至还有说巨龙的。
这是最适合它们的。不过白龙没那么聪明,需要指挥……所以驯龙少年埃尔德是第四军团除了安南的唯二人类。
地精……它们叽叽喳喳,即便是多莱精心挑选出几十只最强壮、最好战的战士,在赤手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