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你们年轻人该做的事情,不必耿耿于怀。这世界上的不平和不公到处都有,不是靠着一腔热血就能马上改变的――改变世界是许多年许多人的努力。”
张家玉道:“学生受教了!”
赵和宁嘟囔道:“我搞这么大阵仗,十里八乡全都知道我这个妇联特派员要帮妇女做主,她倒好,现在直接撂挑子,真是太气人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张枭笑着说:“小和宁啊,别生气了,生气容易老。你们的宣传还是很有成效的嘛,黄氏不来还有曾氏,曾氏不来还有宋氏、丁氏,咱们接着奏乐接着舞!”
说到底,黄氏的案子只是一个“典型”,没有黄“典型”也有李“典型”,总有大胆的冀望改变命运的人。离婚案这类案子在广东也不是头一次打了。
张枭当即让人到四乡通知“放告”:定于六月十五日在九江墟进行县巡回法院举行案件审理。
巫蛊案之后,法院系统在广东加强了司法建设。特别是“巡回审判”制度这两年在广东已经发展的非常成熟。南海、番禺两县的法院都建立了多个巡回审判庭。按照一定的周期在县内各墟市上审理案件。
每到一地大约停留一周时间。主要是进行各种民事诉讼和轻微违法案件的简易审判。审判公开透明,审判的案子多是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事务。加之马锡五式审判法的广泛运用,尽可能的贴近民情民生。所以一经推广,很快就获得了很好的效果。可以说元老院最初的“普法”就是从巡回法庭开始的,毕竟多数百姓看不明白各种“普法小册子”,但是对审理案件的过程和最后法官的“总结陈述”却是耳闻目濡,印象深刻的。
因为效果显著,也给了梁心虎等人全面健全两广地区法制的底气,毕竟现在各个法院的归化民法官大多是三个月短训班出身,只有极少数人是完小毕业之后又接受过两年芳草地司法培训班的法学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