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公司的利益,而且是在前任总督手里实施的,与他基本没什么关系。
而且事实告诉他,前几次远征一点好处都没有,损失都巨大。如果还有一次规模巨大的远征,即使成功,成本都收不回来。
而且一次规模巨大的远征,皇家海军那些骄傲的军官肯定把胜利的荣耀攫取走,留给东印度公司的都是需要抚恤的伤兵。
划不来,一点都划不来,如果能有这样的谈判,让东印度公司了结此事,詹姆斯·布朗-拉姆齐觉得还是可以的,只不过,他觉得印度籍士兵不归还不行,尤其是那些印度操帆手,这些人培养起来不容易。
其余的那些人,不要算了,要回来还要算工资。反正前面都已经算过抚恤金了,再算回来,加上伤兵治疗什么的,支出肯定大于抚恤。
还有就是十万两的赔偿太少了,东印度公司损失了那么多船,这个必须提高。
于是,印度总督大人附属了自己的意见,差人送往了伦敦。
文莱国谈判的消息传到了伦敦,引发了一番争论。决策圈及接触到决策圈的人分为两派,一是要给文莱国一个教训,再签订和约,另一种就是直接签了算了,这种小国家花那么大代价打了得不偿失。
诡异的是英国皇家海军象征性表示了一下反对议和之后就没有声息了。
各有各的小算盘,英国皇家海军知道,自己拿出的军事方案没办法在内阁通过,但是又不能不顾皇家海军的颜面,反对是要反对的,但是要皇家海军拿一个阉割版的军事方案去执行,那是万万不可。
财政大臣倒是激烈的赞成议和,因为每年5万两的管理费是直接入国库的,管理费,太TM喜欢这个说法了。
商人们则在后面推波助澜,希望能够答应文莱国的议和。据一些商人打听的消息,文莱人会买布料,还会售出香料和茶叶,这都是来回赚的货物啊。
也有渴望战争,幻想大英帝国拿下文莱国,再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