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各个击破(一)(2 / 5)

大别之巅 抱着脚走路 3015 字 3个月前

接不上头,就是思想也有很大距离。

那些阔少,在民团威风惯了,到下面不是吃拿卡要就是嫖赌毒抢,有些人奸淫妇女取乐,说是打仗,又是跟他们口中传说的悍匪——周维炯的红三十二师干仗,都有点怵。

咋还没有接触,就说周维炯是悍匪呢?这个事情主要与县党部派去监督杨晋阶两位党部委员有关,说起来也是巧合,两位党部委员跟着吴成格一起去找杨晋阶,这两个家伙居然没有叫上随行人员王大彪,此人名字别看有点邪乎,可是,他是个文人,平时喜欢说大鼓书,不大受两位待见,所以,也就没有喊他。

到了两位送命之后,这个家伙就装着乞丐,到处要饭,回到县城,找到李鹤鸣,主要是汇报两位党部委员是自己作死,与他无关,于是就叙述了一些惊心动魄的细节。

说吴成格就是周维炯的小弟,那个人可不得了,杨晋阶水围子那么宽,此人就像水上漂,跟鱼鹰差不多,两只手张开,掂着两支枪,嘟嘟嘟,脚底下,屁啊屁啊屁啊,就过去了,见到两位,二话没说,一枪一个,就给秒了。自己是杨委员的贴身护卫,就是这样,那子弹好像认人似的,从裤裆穿过,直接穿透了杨委员脑壳。

这还算我亲眼见到的,还有我听说的。路上,我听说那个周维炯,人们都喊他炯爷。你别提多么牛叉了。当时,在丁家埠,十二人把他按倒在地下,他大喝一声,居然把十二人都震傻了,一个个筋骨断裂,都只有悠悠气儿。那个张瑞生,是团副,掂着枪,对着他的胳膊就是一枪。他一使劲儿,子弹居然钻了个洞,钉在胳膊骨头上,说时迟那时快,他居然张开嘴,咬住那颗子弹,直接从骨头里拔了起来。你说说,彪悍不彪悍。说实话,就因为这个,都喊爷,又因为他名字最后一个字叫“炯”,所以都喊他“炯爷”。

李鹤鸣也不是傻瓜,听了之后,掂量掂量,觉得此人说的虽不可信,可有一点好处,那就是不是自己笨蛋,是敌人太强,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