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上缴府库,以充府库之用,然镇监卢时元大公无私,将其以授我军,做口粮自用。
军械
刀八百口,内长刀五百、短刀三百;
枪一千杆,矛五百余,另有马槊数根;
弓二百张,矢万余支;
弩机百余具,弩矢千余支;
又有盾数百面,剑数口。
另因贼匪势大,洞中竟有盔甲百余具,虽有残损,修之可用,以充军备。
本应上缴府库,已充镇府军用,然镇监卢时元慷慨大义,将军械尽授我军,以补所需。
财物
钱百余贯、碎银百两、银锭十余枚,每枚二十两;
缎八百匹、布千余匹;
饰若干,含金钗数十、银镯数对、玉佩若干只。
此皆匪剥民脂膏,当入国库。
本应上缴府库,已充当地禄资,然镇监卢时元急公好义,将金银交于我等,以充军资。
牲畜器物
驽马数十匹,虽非骏骥,可备传驿、补骑;
牛四十余头。
本应付与地方官,分与农者耕,然镇监卢时元慷慨大方,皆授与我军。
另有农具百余件,如锄、镰、犁之属;
车十余乘,内牛车八辆、马车九辆,皆可运物资。
杂项
衣百余件,多敝旧,择完好者予俘及士卒;
酒百余坛、油十余罐、盐千余斤诸物。
此战既平黑林寨匪患,保一方安宁,复获物资,充军备、实粮草。
永春及所部将士当谨守职责,以卫疆土。
然幸赖镇监卢时元卢公为官清廉,忠勇刚正,实乃当地百姓之福。
谨此呈报!
福兰镇捧日军虞候张永春”
手上的笔将最后一笔写完,张永春满意的点了点头。
反正战果都是自己写的,他也不怕写的越多越好。
这穷乡僻壤,根本不可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