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腻的桌面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脸上满是阴鸷和不甘。
“他娘的!那狗官看着年纪不大,倒是个精明的点子(目标)!不上钩!”
雷有余恨恨地骂道,眼神一改之前的纯真,凶戾的像是被抢了鱼的哈基米。
而他身旁站着一个身材更为魁梧、满脸横肉一道狰狞刀疤从眉骨斜划到嘴角的汉子。
这人长得属于是只要在他名字底下写上通缉令仨字,然后你就说他活吃摩托车都不会有人怀疑的狠角色。
这位正是他的结义兄弟,水寨的二当家黄阳天。
拿着鱼骨剔牙,黄阳天见到了雷有余的样子,便瓮声瓮气地问:
“大哥,点子扎手,又挂着官旗,硬啃怕是崩了牙。
咱们还劫吗?
要不,就算逑了?”
“算逑?”
雷有余猛地抬头,眼中凶光毕露,如果说刚才他是被抢了鱼的哈基米,那现在他就是被发现自己嘎了蛋的哈基米。
一瞪眼,他哈气起来。
“放你娘的屁!到嘴边的肥肉能让它飞了?
老子都算过了!
这个时节押粮进京的,不是刚上任的雏儿,就是被排挤出来顶缸的倒霉蛋!
能是什么厉害角色?”
说着,他指着张永春所在的方向,开口喝骂。
“你没看见那小子身后站的那丫鬟么?
一身细皮烂肉,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深宅丫头!
敢带着这种累赘出门的押粮的,能是什么懂行的老手?
十成甚至九成都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衙内!”
他站起身,在狭小的船舱里烦躁地踱了两步,烦躁的继续说道:
“他这么走,不出一会就回到白花荡!那才是咱们的地头!”
“这水道七拐八绕,芦苇比墙还高,官船进去就是睁眼瞎!
咱们就在那里埋伏!
老三的船已经先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