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参加派对狂欢,玩儿的更开心了。
林克有自己的学习计划,觉得有个老师配合逃课很棒;
而罗宾也觉得这是个酷小孩儿,聪明得不像人类。
尤其对成年人的那点儿事儿,林克总是用那种尖酸刻薄的语气,戳破成年人心中的隐痛。
让人爱恨交加。
可讽刺挖苦同时,他又给出一些好建议作为补偿,这也是为什么罗宾总喜欢和林克倾诉,甚至有些依赖的原因——她被cpu了。
装泼辣是林克的建议,果然横扫一切小萝卜头。
总之,一大一小就这么混到了一起。
他们在无数个夜晚一起去疯,像无话不谈的哥们儿。
哪怕年龄相差八岁,两个极有魅力的人也会碰撞出化学反应,经常让人忘了年龄,于是该发生的还是在阴差阳错中发生了。
他们在空旷的教室内彼此吸引,亲吻,拥抱,一直一直。
又在最后的关头停下。
初恋就是这样的,他们用一年多的时间相互熟悉,发现彼此,小火慢炖才终于走到这一步。
这个过程永远不可能复制,因为人只有第一次才懵懂不知,所以初恋才会显得独一无二。
后来林克再交女朋友,从认识到打牌从没超过一个星期。
有时候他也惆怅,我也曾纯情过……
刚认识罗宾时,他还没意识到男女之情,就是觉得和罗宾在一起特别有意思,逗她笑,看她哭,都有意思,以至于厮混一年多都没往男女之间那点儿事儿上想过。
等开始想的时候,关系也走到了尽头。
他不懂,可罗宾是懂的。
第二天,林克举了很多理由来说服罗宾继续这段关系,比如他是个小二代(父亲病理学家,母亲著名服装设计师),他能继承爷爷的农场,他很有才华将来会赚很多钱,他是个msl(能娶四个老婆,罗宾狂笑)等等……
他们完全可以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