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半部分则划分成后厨、仓库和老板格斯自己住的卧室。
“我这儿怎么样?”老格斯过来问道。
“你还差一个单边眼罩。”林克比划了一下,海盗风的眼罩和这里绝搭。
上次回来时,皮埃尔带着林克见过几个老熟人,老格斯就是其中之一。
林克八年来外貌变化很大,但老格斯他们几乎没怎么变,就是单纯的……老了。
“装修挺时髦的,纽约现在也流行70年代怀旧风,布鲁克林那边好几家都和这个差不多。”嗯,就差一个字——别人是70年代怀旧,您这是70年代陈旧。
“我就知道,你妈妈说过,时尚就是一个圈儿,早晚会转回去,老格斯永不落伍。”老格斯自豪的说道。
林克,……这里还有我妈的事儿?
其实格斯不知道这里已经很旧了吗?
他当然知道。
但他就是那个活在旧时代里的人啊,嘴上不说,但他在和这间酒吧在一起变老。
每个坏了的灯泡都是他亲手更换,每张桌子他都亲手擦拭无数遍,这里就是他的家,也是他最自在的地方。除非他死,不然会一直保持这个样子。换句话说,那些每天仍在光顾的客人,喝的也不是酒,而是旧时代的余温。
当林克说山上暂时没法住人,能不能在这儿住几天时,老格斯露出为难的表情。
“怎么不继续住皮埃尔家?你上次不就在他那儿吗?我记得你小时候也一直住他家,这怎么了?吵架了?需要我帮着说和吗?”在他眼中,似乎关系变化才是最难以接受的。
“没,我和皮埃尔叔叔关系好着呢,就是不适合。”
不适合啊……老格斯人精一样的人物,差不多能猜出原因。
其实能有啥原因,上次来时也暂住皮埃尔家。结果洗澡时,卡洛琳姐姐不小心走进来。大概是被眼前的一幕惊呆,她足足定睛观察了好几分钟才笑着离开……囧的林克差点儿捂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