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2 / 3)

然的皮肤对比鲜明红而薄的唇——这样的长相却不会让人认错男女,十足少年人的桀骜与冷冽,艳而不媚,如金石而非膏玉。

萧约头一次直观地认识到,浓艳二字并非女性专有的形容,男人也可以相貌夺目。再配合上那身红衣,可以称得上勾魂摄魄乱人心神。

可是,野外的菌子越艳丽越鲜美,毒性也越强。花里胡哨的蛇多半有剧毒,咬一口就要死人。

——但是他真的好香啊。

萧约低头走路,将开得正好的菊花一朵朵揪下脑袋,轻便地塞进袖子里,茎梗扔了于是腾出双手来。

说不紧张恐惧是假的,毕竟对方杀人不眨眼——

萧约鼻子很灵,方才几乎是瞬间就凭气味认出了眼前人就是昨日在登芳阁杀死刘康的真凶,所以才说他们见过。

他挑着听雪离开卧房的间隙干脆利落杀了人,还从容自若地下楼从前门出去,心态不是一般的沉稳。能把质软的银簪用得那样凌厉精准,身手高深莫测,来头也一定不简单。大概是杀人灭口的行家。

这项结论并不难推出。因此,办案的典史才放弃了追查,“从善如流”地接受了萧约提示的“意外身亡”的结论。

“你怎么找到这里来的?”走在前头的人突然问。

“啊?”萧约应声抬头,很快反应过来,“哦,你别多想,我没有专门探寻你的踪迹,在这里再见纯粹是巧合。”

“巧合?”

“我发了愿供奉佛祖,自从来宜县,就常来拂云寺。寺里用的熏香大多是我调配的,佛门礼轨里初一十五是香期,我总要提前做些准备。”

薛照紧接着毫不避讳道:“那你凭什么确定是我杀的人?昨天匆匆对视一眼,四周又那样暗,你怎么知道是我?”

萧约抿了抿唇:“我的眼睛没有那么敏锐,但我可以凭气味。”

“嗯?”

“每个人的味道都是独一无二的,对视的瞬间足够我记住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