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武失手死伤之事层出不穷,便有了生死状一说。 生死状一签,那便生死有命,不受律法约束了。 但问题是……谁他娘跟你一个司命之子签生死状啊! 那不是打赢打输都得死吗? 输了自不必说,赢了……打死了司命儿子你还想跑? 还有,您他娘的能不能再离谱一点儿! 那死者里边儿可是有个身怀六甲的孕妇啊! 她跟你签生死状比武? 咋?胎教学的擒拿手还是通背拳? 来点月票票捏家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