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迁族(2 / 5)

枭臣 更俗 3434 字 6个月前

林缚这几年来,也是着意于打破区域与行业之间的樊篱,要将江宁所辖的诸府县,形成一个不给传统势力割裂的、统一的市场,对欺行霸市的行为之打击,从不手软。

年后新税政的推行,拆榷税为场税与市商税,实际就是直接废除传统的榷卖制度。经营茶酒盐马粮盐等业的传统商贾势力,还想借榷卖制度的专卖特权牟取暴利,也不再成为可能。

当传统的榷卖制度给废除,新田制虽然没有直接禁止土地买卖,但粮亩超过五百亩者,所承担的田税要比基本田税高出一倍,也是正式揭开限制兼买田地以食利的序幕。

这还是其次。

殖商银庄成立之后,林缚将江宁等地高达六百万的公粮置入殖商银庄,以极低廉的价格向江淮无地及少数的民众出售,以筹措银庄成立后所需要的巨额本金。此举,直接将江宁的田价打掉一半。

表面上看去田价下降,更有利于兼买粮田,但实际上殖商银庄租卖相结合的模式,使得江淮地区无田或少田的佃农,更乐意租买殖殖商银庄推出的粮田。江淮的大田主,即使握有大量的粮田,也雇不到足够的佃农,而承担的田税一毫一厘也不敢短缺,再兼并田地,只是亏本买卖。

实际这种模式,淮东钱庄早就在用。

淮东钱庄早年从宋、陈等大族手里接手的粮田,就高达四五百万亩,最终都是以不到三五两银一亩的低廉价格,在三年间陆续出售给晋安、泉州及平江、丹江等府县的无地或少地农户。淮东钱庄借此筹得高达一千四百万两银,使得钱庄本金直逼三千万两银。

林氏、孙氏及周氏等势力,更是早在这之前,就大规模的抛售在津海田地。

虽说当时主要还是看到燕蓟、淮泗形势难以保全,才将津海、东阳等地的粮田抛售掉,转移到崇州以避险。但实际上,林缚早期在崇州大规模发展造船、冶铁、织染、巢丝、造纸、采矿、海贸等业,所用的高达近千万两银计的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