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 开除警告?法学院长竟是压力怪!(4 / 4)

噎了一下,气得不想说话。

林默的视线,却停留在了案情简介的最后几行。

原告,六十岁老人。

被告,法学院大三学生。

事发经过:被告骑共享单车在校内行驶,与步行出图书馆的原告发生碰撞,原告倒地,骨折。

后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全部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共计二十万元。被告拒绝赔偿,声称是原告自己撞到了她的车上。

双方争执不下,遂诉至法院。

林默看到这里,终于明白了吴敬口中的“危险”是什么。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交通事故案。

这是一个典型的,有可能是自己上一世引爆全网舆论的“扶不扶”问题的翻版。

是大学生撞了老人不负责任?

还是老人讹上了无辜的学生?

这种案子,一旦处理不好,无论输赢,当事律师都会被卷入舆论的绞肉机里,被骂得体无完肤。

而这个案子,最特殊的地方在于,当事人,是他们法学院自己的学生。

如果这个学生败诉,被贴上“撞人赖账”的标签,那丢的是整个清北法学院的脸。

可如果老人败诉,那“大学生冷漠无情”“顶级学府教出白眼狼”的帽子,也同样会扣上来。

这是一个烫手山芋。

一个足以毁掉任何一个律师职业生涯的,巨大的烫手山芋。

“院长。”周叙白冷静地开口,“这个案子,为什么不能走正常的法律援助程序?而且,为什么当事人不能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