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6章 国赖长君条款(3 / 4)

贵和官员,有陛下保障其能按礼法继承,所以不适用国赖长君条款。”

这个解释,部分承认了皇室特殊论,但又没有完全承认。

而且有“国赖长君”这句古语做凭借,还有现成的例子做支撑。大部分臣子思索后,赞同在《大明继承礼法》中,为皇室增加国赖长君条款。

朱由检同样希望立年长的继承人,以免幼年皇帝被人操纵,所以他点头道:

“既然如此,那就确定除了按继承顺序册封的太孙外,其余孙辈、曾孙辈、玄孙辈,只有在十五加冠以后,方能排入继承顺位。”

“如果嫡次孙或庶孙被册封为太孙继位,他的后人自动成为嫡支,重排继承顺位。”

隐含的意思就是,即使嫡长孙一脉还有后人,也不再是嫡支,丧失嫡长房资格。

拿历史上的事情做例子,就是郕王成为景泰帝后,他那一脉自动成为嫡长房,他的子孙继承顺序,要排在原本的太子朱见深前面。

朱由检作为朱见深的后人不方便明说,却不妨碍群臣理解这一点。

他们现在只能庆幸,景泰帝没有留下后人,这个规定不会引发继承争议。

同时,为了防止权臣迎立幼帝,朱由检还补充道:

“如果朝廷无皇子,没留下嫡系后人。那么迎立外藩时,同样要立长君。”

“只有十五加冠能完全亲政的宗室,才能排入继承顺位。”

“按继承顺序先后,确定皇位继承人。”

十五加冠就能完全亲政,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权臣操纵朝政。

如果再出现世宗那样的天才,甚至能把权力完全夺回来。

因为世宗以藩王入继时年龄恰好是十五,所以这个规定,也不会引发继承争议。

君臣商议之下,最终定下了国赖长君条款,确定除了太子、太孙和皇子、皇弟之外的继承人,必须十五加冠以后,才能排入继承顺位。

有关皇室继承的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