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1章 义子义女继承权和奴婢(2 / 8)

“按律,庶人之家不许存养奴婢,勋贵大臣方能役使奴婢八到二十人。”

“万历年间,左都御史吴时来申明律例:”

“无论官民之家,立券用值、工作有年限者,以雇工人论;受值微少、工作计日月者,以凡人论。”

“若财买十五以下恩养日久、十六以上配有室家者,视同子孙论。或恩养未久、不曾配合者,庶人之家,仍以雇工人论。”

“缙绅之家,视奴婢律论。只要没有相应爵位或官职,就需要遵守律例。”

“朝廷可下令严查,在民间禁绝奴婢。”

这个说法,让朱由检的眼前一亮,感觉为江南废奴找到了法律依据。

事实上他之所以借着刘倪二人的奏疏发挥,就有解决江南奴婢问题的用意。

从刘宗周的说法来看,只要朝廷严格执行相关律例,即使称不上完全废奴,也能把大多数奴婢解救出来——

朝廷完全可以不承认民间蓄养的奴婢,把他们视为雇工人。

本来就有这个打算的朱由检,高兴地击掌赞道:

“刘先生说得好啊!”

“民间哪有什么奴婢?都是雇工人而已!”

“传旨,让张溥牵头组建雇佣工人协会,解决雇工雇主争端。”

“雇工协会受户政机构和议会监督和保护,雇工按工人看待。按照所从事的行业和收入,分享相应的农工商议员比例。”

群臣闻言大惊,因为大明有关奴婢的限额实在太少了,他们都觉得相关律例,和很多律例一样已经不可能执行下去。

按照他们揣摩的皇帝的脾性,觉得皇帝多半会在重制礼乐的名义下,重新制定相关律例。

哪想到皇帝这次转了性子,就是要执行奴婢限制。

这让群臣一时间面面相觑,不知皇帝为何偏向那些奴婢?

温体仁想到王时敏的书信,还有周延儒向自己引荐的冯铨,向皇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