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因为烈焰魔蛇的毒性虽然刚猛,但是并不能马上致人死命!而且咬雷鸣之前已经消耗了许多毒液,所以他才可以能活这么久,可是烈焰蛇毒无解,这才是它可怕的原因。在那种火毒的灸烤之下,他现在内脏可能都已经烧烂了,现在就是神也对他无能为力了。
“这就是佣兵啊!”维尔斯在心中感叹了一声,他们生死之间看得很淡,在这种时候竟然还可以开开玩笑!这种漠视生死的感觉让维尔斯有一种豪情万丈的感觉,本来相貌一般的雷鸣现在看起来竟然充满着无比的魅力!
“嗯……既然我还没死,我有些话就边换衣服边说吧!”雷鸣脱下了衣服,露出身上纵横交错的伤痕。佣兵们与混混相通的是:他们身上那丑陋狰狞的伤痕是战士的荣耀,是战斗的勋章,就算可以去除也不会去想的!
“阿曼达,我是从小看着你长大的。你什么都好,在我心里,你做团长的话甚至可以越过布莱兹。嗯!反正我都要死了,我有些话就对你说一说,你这人有手段,有智慧,可是你太善良了。须知在佣兵界,善良可以送命!我们佣兵不要仁慈,不要善良,我们要的是恩怨分明,有恩必报,有仇更要加倍报!”
雷鸣边把那佣晚礼服穿上边对阿曼达说,艾玛等人急忙帮他拉住衣服。可是雷鸣穿上以后,却皱了皱眉:“这件衣服穿上怎么如此别扭?我觉得还是佣兵的棉质武士袍好些。”
他说话间把那佣晚礼服又撕了下来,用力的踩了几脚。大声骂道:“去tmd贵族吧!老子是一个佣兵。”他把自己那佣脱下来的武士袍又穿在了身上,满意的叹了口气,“还是这佣兵服穿上是又舒服又精神!”
巴菲笑道:“你不如穿我这个吧,我这个还是八成新了,我可是一个银币买的!虽然被那个老板骗了,不过一百个铜板怎么也值了!”
雷鸣摇了摇手道:“算了吧,你们的路还很长!这件衣服还是不错的!”
他又转了转头看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