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做出什么让她愤怒的举动,她也只是愤怒而已。
普林斯一直在观察着萝莉茜娅的表情,看到她的这个样子,一种奇怪的感觉涌上心头。他知道萝莉茜娅的很多事情,也知道帝都中有谁会让她出现这幅表情。
萝莉茜娅扬鞭打马,那匹马轻嘶一声,率先冲了出去。其余的人随后赶上,维尔斯就差了些。他的马不像在奔跑……倒好像迈着轻快的步子……在跳舞!
这种轻快的舞步很容易招致普林斯这种军人出身的贵族的反感!
其实普林斯很尴尬,他做伯爵的父亲很难说是一个强而有力的靠山。在帝都的贵族圈子中,往往会把他当成军人,而在军队中,粗鲁的军人们又会把他当成贵族。
就连天天洗澡这个对他来说很正常的习惯,也会被一些平民出身的低级军官嘲笑成娘们。现在高傲而好胜的普林斯尽量很容易的落下了军队时期的阴影。
他最后做贵族也不成,做军人也不成,只好弄出这样一幅即看不起贵族的无能,也看不起军人的粗鲁的高傲模样。
“维尔斯王子,弓箭手虽然为我们所不耻,但是打猎却是一个男人所必须掌握的技能,要不你也来试试?”普林斯把手中的一幅备用弓箭递给了维尔斯。
这是军中的长弓,很硬,让本来等着维尔斯拒绝的普林斯纳闷的是:维尔斯王子很轻松的接过了弓箭。
他不是不会用弓箭,维尔斯的力量堪比一个低阶的剑士,在冒险的途中,有艾玛这个女弓箭手。为了占她的便宜,维尔斯倒是也练习了一阵子,可以说他的箭法虽然并不算是精深,但是也不至于太过丢脸。
萝莉茜娅细长的眼睛突起爆发起一阵光彩,因为维尔斯轻轻的拉动了弓箭,他还微笑着说了一句:“我的箭法不怎么样,很容易误伤同伴。所以我通常不会用这种东西,对我来说一枚火之矢会很好的解决问题。”
不过他的动作很明显,手法很娴熟,至少不能说他“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