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最为关键的证据,是那叠合同文件中夹着的收据。
法官听公诉人介绍该证据后,面对陈伦,道:“请被告人质证。”
陈伦脸色铁青,但短短几秒钟后,他冷笑道:“这是捏造的证据。”
公诉人皱着眉头,面朝法官,庄重地道:“我方已经对这份收据进行了笔迹鉴定,基本可以确定上面的签名是陈伦律师的笔迹。我方认为,这份证据的真实性是可靠的。”
陈伦挑眉:“可靠?可是你们忽略了一点。”
场上,坐在旁观席的沈如蓁蹙起了眉,与公诉人对视了一眼。
陈伦继续道:“如果真的可靠,为什么这份收据不在我的手中,而是在对方手中?这只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份证据是由对方伪造的。”
沈如蓁沉吟,陈伦的脑子真的太快了。
这确实是一个他们难以解释的难题。
她更不能辩解这份关键证据是她们从陈伦的办公室偷来的。
刑事证据若要成为定案的依据,无论是其本身还是获得的过程都不能有瑕疵。若是证据的来源渠道非法,那么其本身也是要被排除的,这就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陈伦面朝法官,脸上一派义正词严,他果然说:“退一万步讲,即使这份证据是真实的,检方无法说出这份证据的真实来源,也就无法证明它的合法性,那么这份证据照样可以排除!”
他早已僵硬的脸上缓慢地扬起一抹笑容,慢悠悠地说:“更何况,我根本不承认这份证据是真实的。”
随着陈伦的声音落下,法庭上一片寂静。
公诉人张了张口,复又闭上,脸色很不好看。
陈伦打量了一圈在场所有人脸上的表情,尤其在沈如蓁的脸上逡巡了半天,然后又露出了他那一副面具般的笑容,慢悠悠地说:“怎么?都没话说了?”
法官的声音沉沉地响起:“请公诉人对被告人方才的发言进行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