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婚的,只要去官媒署登记,必有人上门撮合。
军府还有专门的官媒,给二十五岁还没有成婚的军户娶妻,提供彩礼,若是没有合适的,有时候也会用征战后得到的罪女和女奴嫁之。
可以说,北魏为了让男女尽快生孩子,增添人口,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
鲜卑人原本是没有媒婆这种东西的,鲜卑旧时制度,男女双方一见钟情,双方就可以私下约定,然后男子和女子在一起生活半年之后,若无矛盾,男方就要去女方家说亲,并送马、牛、羊作为聘礼。
成婚后,男方要到女方家做两年的上门女婿,在妻子家里,没有尊卑,经过男方在女方家两年的劳作,女方再返还给男方厚重的财物,作为嫁妆,回到男方家生活。
这是鲜卑一直延续到代国事情的规矩,男方一旦看上女子,两人只要有了约定,男人就能把女人掠回去同居。
这种情况一直越演越烈,后来鲜卑女少男多,只有强壮的部落主等人才能有配偶,拓跋什翼键又见识过了汉人的婚姻礼法,便下令废除“抢婚”制,但男人做牛做马,求亲时低三下四的习俗一直改不过来。
鲜卑男人娶亲,很多时候真是要倾家荡产的。鲜卑女子出嫁虽送了厚厚的嫁妆,但后来鲜卑女人也学着汉人女子的做法,将嫁妆当做私用,并不交给家庭,这就让娶了媳妇的男人很可能在家中吃香的喝辣的,出去还要勒住裤腰带才能过活。
到了拓跋焘登基的时候,汉话的更加彻底了,鲜卑人的“走婚”制度几乎不复存在,只有贵女下嫁时才有这种像是入赘一般的情形。汉人注重“媒妁之言”,鲜卑人也很追捧这种“契约”一般的仪式感,渐渐婚俗学着汉人,很多人也要经过官媒说合,这才成亲。
每个地方都有官媒,大多是求亲之人在何处入籍,便用哪里的媒婆说亲。官媒一般只对有品阶的官吏服务,普通百姓都是用私媒,只到成亲之前,由私媒去官媒署换取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