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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此时站在了太阳的表面。
大概在色球层的位置。
因为他看到了剧烈能量爆发所形成的耀斑,正在源源不断地往外喷出高能粒子,汹涌的日珥绵延数万里。
放眼望去。
没有一点生命的迹象。
看来生命的奇迹也不大喜欢太阳的极端恶劣高温环境啊。
叶逢时心想。
“不过没有关系,我来了,那我就是太阳上的第一个生命体。”
“生命的奇迹由我来延续。”
叶逢时自娱自乐。
他在太阳的表面行走。
当然太阳一个气态球,表面并没有陆地的存在,全都是澎湃的能量火焰。
叶逢时能够如履平地是因为太阳力场的存在,哪怕没有太阳力场,空间能力也能让他在太阳上漫步。
他的速度很快。
一步跨出去几千公里。
可以说演都不演了。
叶逢时想看看太阳上有没有外星人的存在。
但绕着这个“小老弟”转了一圈都没有发现任何的生命迹象。
好吧。
太阳上没有外星人。
偌大的星球上只有他叶逢时一个人。
这真是一件悲伤的事情。
叶逢时看了看黑暗帷幕上的闪光点,记住了太阳的坐标后,直接身化金红烈焰,跟着日珥飞出太阳。
日冕是太阳的大气层,这里有太阳风的存在,叶逢时把自己伪装成了一缕太阳风,和无数道太阳风一同飞离太阳。
进入太空。
叶逢时发现星球之外看起来很漂亮,但真的挺无聊的,没有任何声音。
温度低的吓人。
这要放在蓝星上,那生命的奇迹恐怕很难诞生。
飞行的途中他无聊地想到,自己怎么说也是登上第一人了,如果是在部队里,怎么说也能混上个将军吧。
可惜没如果。
登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