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节 怎一个乱字了得?(2 / 5)

弄潮 瑞根 3257 字 7个月前

小月,你现在怎么样?”这个时候赵国栋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伸手抚弄了一下孔月乌亮的秀发,含笑问道。

“嗯。还行,这两年我都没有怎么回来,一年也就只能回来一趟。来回一趟飞机票实在太贵了。”孔月嫣然一笑,妩媚的道:“我刚取得了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权。”

“哦,你打算入加拿大歉”赵国栋也知道取得永久居留权之后要入籍就容易得多。不过仍然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只不过孔月一个人在加拿大也不知道习惯不习惯,“那边生活你习惯么?”

孔月怔了一怔。似乎在想什么。稍稍等了一下有道:“说不清楚,你说不习惯吧,工作生活也都没有啥,加拿大那边各种条件也还算优越。环境特好,空气清新。人口稀少,华人也不少,你要说习惯吧,又觉得在那边总是有点格格不入的味道。工作之余觉得空荡荡的,没啥寄托似的,朋友之间也是那股子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味道,感觉就像是骨子里的疏远,说不出来是啥味儿。”

赵国栋微微点头,表示理解。国内人出去虽然在工作生活上适安很快。但是在精神和文化上要融入进去。那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很多华人几代人都难已融入,而真要融入那就是变成黄皮白心的香蕉人了。

“如果真的觉得难以适应,你可以到香港或者新加坡,嗯,最好是香港,那边氛围你会觉得和大陆相差不是很大。”赵国栋忍不住道,他突然想起自己和徐春雁之间的对话。

“看吧,我现在还没有想那么远。”孔月笑了起来,脸上明媚的笑容让人能够感受到这个女孩子和几年前一样纯净清澈,“对了。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噢,工作,为了工作,我和几位德国册友在一起,他们是我所在地方的投资商,商谈投资事宜,你呢,你住这儿么?”赵国栋扬起眉毛。

“不,我在安都有住处,你知道我爸我妈都搬到了安都住,没在厂里了。”孔月羞涩的一笑,想当初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