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胛骨前方,往往用来爱国的地方,常是酸酸的地方,怎突然一下感觉如此温柔。我一时失措,急忙用拇、食二指,曲成蟹螯之状,向腰后多肉处捏了下去……对,掐死你的温柔。
一掐之下,始知今季并非春日,故眼前美景绝非chun梦。
其实现在想起来,也不过是眉清目秀罢了。
但当时我的嘴角险些亲吻我的耳垂。
大约看我呆了太久,女孩子笑了,轻声道:“天好热啊!”
我回她一个自认为最儒雅的呆鹅式笑容,貌似随意地用肥厚的手指梳理了一下油搭搭的乱发,再以一秒一合的速度眨了下眼,最后以两秒一字的速度缓缓应道:
“对呀,好热的天啊。”
女孩闻言一笑,烈烈夏日空气顿化作清风拂体。
“这么热的天,还看书啊?”
我很沉着地点点头,故作镇静道:“嘿……瞎看呗!”,此时我的手中正拿着一本《潇洒出阁》,闻佳人发问,心中不禁大窘,封面已然湿透矣。
“我也挺喜欢看席娟的书的。”
“是吗?”声调不由提高了几分。
“你在哪儿上学了?”
在嘴角和耳际又做了次亲密接触后,我从牙齿缝里憋出句话来:“加里敦大学。”
“喔。”那女孩似觉诧异,又有些失望。
我有些不甘心,生平第一次被美女主动搭讪,就这般无疾而终。于是使出我的撒手锏,用蒋昌建般浑厚的嗓音,缓缓吟道:“谁言人类的精神家园已然花果飘零,看这烈日当空,未料除闲人于此瞎逛,亦有如斯佳人未肯稍弃亲近自然之机。”
不出我的意料,那女孩一愣之后,忽地掩嘴而笑。但出乎我的意料是,那是一串止不住的笑声,从她那纤细的手指间隙中汩汩而出。若纯以声音论,那笑声像银铃,像黄莺,像百灵(当然,我并不知道黄莺和百灵是不是一种鸟),像火锅旁的冰啤酒,像何伟炸的花生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