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2章 狼王的崛起(3 / 5)

壁,自讨没趣,久而久之,也只能和‘胡狼’卡努斯那样的家伙,厮混到一起去啦!”

“是这样吗?”

孟超眯起眼睛。

他不觉得一个在二三十年前,有胆量孤身一人,潜入圣光之地的高等兽人,会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辈。

相比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氏族武士,这位豹人中的异类,倒是激发了他更加浓厚的兴趣。

而冰风暴的最后一句话,更是令孟超微微一怔。

“‘胡狼’卡努斯那样的家伙?”

孟超心思电转,迟疑道,“我听说过这个名字,那应该是统御图兰泽所有狼人的狼王。

“虽然在黄金氏族当中,狼人武士论单打独斗,并不是狮人和虎人的对手,但他们胜在繁殖力够强,数量够多,狼族大军在历次荣耀之战中,还是屡立战功的。

“为什么,你提到‘胡狼’卡努斯的时候,语气非常轻蔑呢,这位狼王的风评也不太好吗?”

“这是当然的,你不了解黄金氏族的情况,在赤金城却是人尽皆知,所谓的‘狼王’卡努斯,只不过是狮人和虎人的傀儡啊!”

冰风暴告诉孟超,正因为狼人的繁殖能力远远比狮人和虎人更强,是黄金氏族内人数最多的部族,具备了成为氏族之主的潜力。

所以,数千年来,才一直被黄金氏族的“双雄”——狮人和虎人深深忌惮,无所不用其极地打压。

黄金氏族的内斗比血蹄氏族的内斗更加激烈和诡秘。

毕竟,血蹄氏族的“双雄”,牛头人和野猪人,都不以头脑灵活而出名。

一根肠子通到底的牛头人和野猪人,更喜欢直接丈量拳头的直径,来决定谁才是血蹄氏族的老大。

而黄金氏族那边,虎人、狮人、狼人以及豹人,都是天生猎手和背刺专家。

这些猎杀者们争权夺利的戏码,远远比血蹄氏族这边,更惊险和精彩百倍。

数千年的明争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