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审讯室(2 / 5)

那里唬人!我家大荣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前途一片光明。倒是这个梁九善,在派出所都敢动手打人,我看他才有那什么犯罪倾向,将来是要被枪毙的。”

姜凌做的第一步,是要钱家人重视钱大荣的教育问题,防患于未然。

钱大荣现在欺凌弱小,一则能从打压梁九善这件事情上获得快感,二则他有父母护着,出了事大不了赔几个钱,所以他根本就不怕。

在家人的纵容之下,欺凌弱小带来的快感不断升级,钱大荣会渐渐沉迷其中,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可是,这一步看来是失败的。

在钱建设与赵艳红眼里,钱大荣是他们的心头宝,是有些调皮的聪明孩子,在他们的庇护之下一定会有光辉灿烂的前途。不管姜凌怎么说后果,他们压根就不愿意相信。

姜凌淡淡道:“根据《刑法》第1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可判三年以下徒刑。”

审讯室的环境太过严肃,这让习惯搅浑水、耍赖皮的赵艳红有些发怵,但她不肯在这个小女警面前示弱,梗着脖子说:“你别和我谈什么刑法哪一条,什么三年以下徒刑。我家大荣未成年,你们警察最多只能对他进行教育。”

姜凌双目微眯,眼里闪过凌厉的光芒,她抬手指向梁九善:“他也未成年,即使杀了人也不会被判死刑!”这两个“也”字,姜凌刻意加重了语气。

梁九善还没明白过来姜凌的意思,赵艳红已经紧张地揽过儿子的肩膀,将他护得严严实实:“你瞎说些什么?”

李振良的手心有些冒汗。姜凌今年七月过来报到,满打满算也只入职一个多月。她平时不爱说话,和同事交流用得最多的只有“嗯”、“好”、“行”、“我知道”这几个字。没想到今天一进入审讯室,言辞如此激烈尖锐,听得他有些心惊肉跳。

姜凌提高了音量:“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你们就不怕梁九善豁出命来伤了钱大荣?”

赵艳红之所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