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喂那魔狼吃肉,趁他不注意薅下来的。
戈尔卡什看到这狼毛,挑了挑眉,将其一把抓起,放在面前仔细端详。
“真的是狼叔的毛,你真的认识戈鲁斯?”
奈萨德梗着脖子,龙脸因为醉酒有些发红。
“戈鲁斯?我兄弟!我跟他55开好吧,我也经常单挑他的!”
奈萨德恬不知耻的吹牛,说自己能够单挑一个传说阶的魔狼。
“哈哈哈!好好好,果然能寄宿我灵魂的绝不是平庸之辈!”
成大事者,先吹牛逼,再拼命圆。
戈尔卡什和奈萨德勾肩搭背的称兄道弟。
这传说兽人兴头一起,想起了和大酋长杜隆坦一起征战的光辉岁月,便嚎着嗓子,唱起他即兴编写的狂歌。
杜隆坦的旗帜红得像裂开的伤!
俺们嚼着冰渣子追着驯鹿闯!
戈鲁斯啊——那白毛老狼!
跑得比闪电还快,牙比命运还长!
嘿哟!踩过冻土就是家乡!
嘿哟!斧头别问该砍哪堵墙!
酋长说‘前头有肉’——
管它是熊是盾是城墙!」
「火塘边上舔刀口的霜,
萨满敲鼓骂‘崽子别慌’!
戈鲁斯叼来半只龙羊,
俺们喝得连月亮都晃!
哟吼!踩过冻土就是家乡!
哟吼!斧头别问该砍哪堵墙!
酋长说‘前头有肉’——
管它是熊是盾是城墙!」
「现在你们缩在铁皮房里发霉!
老子那会儿撒泡尿都能冻成矛!
但你要问‘后来呢’....」
戈尔卡什停下歌唱,仰头灌了一口酒。
“嗝
活着的兽人自己编调子去!”
随后放声大笑。
狂岚的父亲是氏族被灭的最后一任族长,在他口中,“狂歌”名字的由来,是对兽人狂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