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一章 解决的办法!新的法制!(2 / 7)

退位让贤 姜阿山小树 4324 字 4个月前

对于调查中发现的贪腐官员,朱允熥深知,必须遵循正常的司法程序,而非特权机构越俎代庖。

这些人,绝不能自行其是,将官员直接带走审讯。

由于廉政司人员四海为家,行踪不定,他们难以与地方官员形成利益勾结,滋生“贪腐同盟”。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能完全免疫于诱惑。

当官员发现自己的贪赃枉法之举被揭露时,极有可能花费重金贿赂。

面对巨额金钱的强大冲击,许多人难以坚守底线,心中的信念可能瞬间瓦解。

朱允熥对此症结,提出了三管齐下的解决办法。

首先,严苛的选拔机制。

他要的,是胸怀一腔热血,矢志涤荡官场污浊的热忱新人,而非那些深谙潜规则、圆滑世故的“官场老油条”。

唯有心无旁骛、不通人情世故、不懂官场繁文缛节之人,方能秉公无私,不为外物所扰。

其次,施行高薪养廉。

这些廉政司人员常年奔波于各地,加上交通工具匮乏,没有后世的飞机、高铁、汽车,长途跋涉之艰辛不言而喻。

因此,给予他们优渥的俸禄,既是对其辛劳付出的合理回报,同时筑起一道抵御诱惑的防线。

试想,若他们身陷贫困,又怎能不被金钱腐蚀?

高薪,方能使其免于后顾之忧,坚定不移地履行职责。

当然,高薪只能并不一定能养出“清官”。

所以,第三道关卡,便是严密细致的内部规章制度。

一旦发现任何收受贿赂或存在其他违纪行为者,必将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这不仅是对个人的震慑,更是对整个团队廉洁自律的庄严宣告。

此外,为了进一步杜绝串通舞弊的可能,每次赴同一地区调查的人员都随机调配,绝不重复。

即使有官员妄图买通前一批廉政司人员,也无法保证能得逞于下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