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也好,可他越是这种时候,就越觉得自己是活着的。
他想起来自己儿时曾经被人向狗一样对待。
因为孤儿院的经营惨淡,国家的补贴不够,社会上的爱心人士又少,所以他们那些孤儿常常需要自己出去乞食——不是要钱,就是要食,他们最大的梦想就是吃顿饱饭。
有次黄杰衣衫褴褛地蹲在马路边上,一位衣着华贵的妇人突然从车上下来,将半缸子剩饭倒进黄杰面前的碗里。
黄杰开心极了,端起碗来就吃,却听那妇人转身上车,对着一条趴在真皮坐椅上的黄色斗牛犬说道:“你看看人家吃得多香,再看看你,吃两口就不吃了,什么东西!”
黄杰看着面前的剩饭,手在哆嗦,脚在哆嗦,全身都在哆嗦,他狠狠把面前的饭摔到地上,然后站了起来。
没有人比他更渴望成功,没有人比他更怕回到过去。
不过是想有尊严地活着,不用再吃狗的剩饭,就这么难吗?
黄杰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不过是想向别人证明,他再也不想跪着乞食了。
“我看看你骨头到底有多硬!”王子明大喊:“把他的脚给我砍了,看看他还能不能再站起来!”
众人一哄而上,七手八脚地把黄杰按倒在地,王子明狠狠一刀朝着黄杰的小腿剁下……
啊……
黄杰生平第一次惨叫了起来。
王子明这一刀并没有剁实,只是深入到了骨头里面,他发现这家伙的骨头可是真硬——练功之人的身体确实会强化,这没什么可奇怪的,但如果王子明真的狠心去剁,这一刀怎么也能剁下去的。
但是真剁下去,就算训练营不将他逐走,也会给予他很重的处罚。
王子明抽出刀来,说我们走!
众人一窝蜂地冲出教室。
黄杰坐起身来,用手去摸自己的腿,发现并没有彻底断开,但是也只有一半还连接着了,倘若不赶紧去医院的话,这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