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人物身旁,其余人盯住撤退路线。
他们把武器藏在塑料购物袋内,各就各位后给在目标人物边上的同伴信号。
同伴一枪爆了那人的头,萨蒂什他们又补开了好几枪,确保他毙命,然后逃离了现场。
有人被流弹误伤,萨蒂什在原地站了几秒钟,见到处都是鲜血,那人的脑袋炸开了花,他的血液还在沸腾,像煤气上烧开了的水。
自那之后,萨蒂什就开启了自己的杀手生涯。
他变得冷血,面对再血腥的场面也无动于衷。萨蒂什认为,这和他儿时的经历有关。
在七岁那年,刚上小学的他眼看着母亲被活活烧死,结果第二天照样吃巧克力。
他的父亲,某税务局高官声称妻子是自焚而死的,警方则认为他有重大作案嫌疑。
他因此被停了职,收了监,服无期徒刑。多年后,不断上诉的他终于被高等法院宣判无罪,当庭获释。
无人看管的萨蒂什在安泰里念英语学校,他成绩不错,排名总在班级前十。
但家里发生的那些糟心事,让他开始结交学校里的小混混,并且不断闯祸。
他曾对着黑板尿尿,遭到校方停课的处罚。家人劝他,但没用。
萨蒂什开始交女朋友,却缺钱。为此,他和他的混混朋友做扒手、偷车甚至干脆明抢。
有时行窃并不顺利,他们会反过来挨揍。如果他们有枪,情况就不同了,萨蒂什这样想着。
后来他真的在一个北方邦朋友那里搞到了一把手枪,萨蒂什没事就照镜子,得意地别着枪四处晃。
时间长了,他越来越渴望开一枪试试。
萨蒂什回顾往昔,或许不记得结交了什么样的人,但一定记得用过什么样的枪。
在他成年生活的不同阶段,他像别的男人难以忘怀交往过的女人一样,能历数在腰间别过的每一把枪。
爆炸案期间他正做军火生意,因为这件事他被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