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章深渊三部曲之遗愿(37)(2 / 4)

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吴云和张冰两人有说有笑一同进入酒店,时间是十点三十分。

张冰在酒店大堂的沙发上等了几分钟,吴云到前台办理了入住手续,两个人就一同上了电梯,几十秒钟之后,五楼走廊也出现了两人的身影,摄像头画质虽然有点模糊,但还是能看到两个人的长相,可以确定是吴云和张冰本人,之后两人一同进入了520号房间,再也没有出来。

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七点,两个人才一同从房间走出来,还是穿着工作装,径直到酒店餐厅吃了个免费早餐,七点二十分左右两个人吃完早餐然后上了电梯直达楼下停车场,并驱车离开了酒店。

摄像头同样拍到了两人的脸,可以确定是吴云和张冰。

医院距离这家酒店大约半个小时车程,按时间推算两个人正好八点左右到医院,和同事见到两人的时间基本一致,可以证明两人在案发的当时都在酒店的520号房间里。

看到这里或许有朋友会说,第三个证据并不严谨,虽然酒店的监控录像能拍到确实是吴云和张冰,但酒店外墙和房间内没有摄像头,两个人有可能趁着夜色爬出窗户,从外墙爬下去对鲍春行凶之后再返回房间,这样就神不知鬼不觉了。

而这个看似颇有道理的怀疑,也就是警方提供第四个证据的原因。

第四个证据:酒店服务员的供词。

警方重点询问的服务员有两名,一名是当晚值班的前台服务员,她证明了办理入住手续的确实是吴云本人,在一旁等候的也正是张冰,而在整个晚间并没有人从大堂离开过酒店,再结合酒店停车场、电梯间和走廊三处的录像,可以确定吴云和张冰两人一整晚都没有用常规办法离开过房间。

那么是否两人会从没有监控的窗户处偷偷下楼呢?答案也是否定的。

警方重点询问的另外一名服务员是客房部的清洁人员,当天早上她负责在吴云和张冰退房后检查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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