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了随身携带的公文包,拿出了一份协议。
协议的签订时间在章志军给卓琛账户打入1000万之后,可见这份协议应是事后补签的。
警察也不是章志军说什么就信什么,协议在哪里签订,谁是见证人,上面的笔迹是否为章志军和卓锦心本人,都需要查证的。
“你仔细说说,她是怎么威胁你的。”
章志军苦笑着拿出一个u盘,“经过这许多事,我对卓锦心的人品实在难以信任,所以她给我打电话要钱时我录音了。”
录音了?!
警察万万没想到还有这种意外惊喜。
章志军居然录音了!
“卓锦心在录音中承认自己雇凶杀人了?”
“……算是吧。”
章志军似乎放下了一个很大的心理包袱,“她在电话里承认这件事时,我想过报警。但我除了这段录音并没有其他证据,我怕打草惊蛇,让她真的记恨上我。她怎么报复我都行,但她这种人最懂得怎么让别人痛苦,她会伤害我儿子和其他家人。”
章志军把和自己有过一段孽缘的旧情人,描述成了十恶不赦的杀人犯。
警察没有计较章志军在口供中代入过多个人情绪。
章志军怎么想不重要,重要是章志军提供的证据有没有用。
协议要鉴定,录音也要鉴定。
章志军说他和卓锦心已经很久没见过面了,协议是章志军找律师送给卓锦心的。
经鉴定,协议上的确有卓锦心的亲笔签名。
协议规定章志军一次性支付私生女卓玥1000万抚养费,今后卓玥的一切花销都与章志军无关,卓锦心也不得再以女儿卓玥为理由向章志军要钱。
签名是真的,送协议的律师也可以作证。
还有那份录音。
经初步技术鉴定,排除了后期剪辑合成的可能性,u盘里的音频就是卓锦心和章志军的一段通话记录。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