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者的怒火,而不是好似丧失神智的滥杀无辜。生而为人,拥有生命,人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等为人的权利。其中最基本的,就是人的生命权,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如果一个受害者可以随意向加害者复仇,甚至因为遭受过伤害,就肆无忌惮地加害其他无辜者。那岂不是说,被偷盗者,就可以偷盗他人;被打者,可以殴打他人;被残疾者,可以砍断他人的手脚;死难者的家属,可以杀死他人。谁给他们这样的权利?谁能保证他们伤害的不是无辜者?谁能保证他们的伤害一定合理适度?谁能保证他们复仇过后,就会就此收手?天下人负了你,所以你就要灭了天下,这种视天下为儿戏,视伦理道德为无物,视人命如草芥,荒谬绝伦的想法,竟然堂而皇之地被辩方律师认为是理所应当,天经地义!”
唐老指着世纪辩护团,一字一顿,痛心疾首道:“你们难道忘记东京地铁毒气案,13人死亡,约5500-人中毒,1036人住院治疗的惨状,忘记了变态杀人魔杰弗瑞戴默绑架,杀人,『奸』-尸,而后吃人,遇害者多大数十人的惨剧,巴黎和尼斯的火车站爆炸案,爆炸声仍犹在耳,断臂残肢,血流满地,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这些人,谁不是认为自己有决定他人生命的权利,谁不是认为自己在替天行道,谁不是认为自己可以决定整个世界的命运?”
“如今,整个华国,整个世界,多少人在看着我们审判这个案子,多少双眼睛盯着这个案子的结果,多少无知的孩子在看着我们这群人,多少心怀不轨的人看着我们的审判。审判长,诸位法官,各位,我们如今做出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为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都将被有心人奉为先例,都将为我们的孩子所铭记。诸位,两位死者,孟照南挨了12枪。孟观远,一个仅仅四岁的孩子,竟然被强-暴,杀害,甚至还被『奸』-尸!他们的鲜血还未凝干,他们的眼睛还没有闭上,他们的痛呼声还历历在目,他们的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