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西走廊·打(3 / 4)

黑帮盛世 有时右逝 2836 字 5个月前

有把墨水这种人当成兄弟。我就是来告诉你一句话:这事我虽然不会掺和,但是不是因为你的面子;我马上就能放出去了,本来就不打算惹这件事而已。墨水,你最好也别搞什么小动作才好。你我都是小组长,出了事情

小组长这个位置非常特别。

众所周知,犯人是非常难以管理的一个群体,所以监狱之中就给了一些有头有面的人一身红马甲,美名其曰带头模范,实则是管理一群犯人的头头。这种人有个优势,那就是如果你下面的犯人减刑,穿红马甲的人就可以无条件一起减刑;但是相对的,如果下面的人违反规定加刑,那么绝对的你也会跟着倒霉。这种组长没有一定的实力是绝对罩不住的,尤其是在这种寻衅滋事横生的牢房里更是如此。

红色的囚衣如此耀眼,一栋楼里只有一迹犯人们偶尔开正会的时候就会患上囚服,而那几个红衣人会格外显眼。别小看这件红色的衣服,只是这么一点诱惑已经让无数个头脑发热的人争得你死我活。

金刚口中的小组长,就是大家口中的红衣人。要知道能把这件衣服放在自己的枕头下面是何等的荣耀。当然了,金刚自己只是觉得这件衣服能够让自己早日脱离苦窑,仅此而已。

墨水愣了愣,还是打开了啤酒,递给了金刚:我也是这个意思。咱们差不多是一批出去,我可真不想惹事。但是你要知道,肥龙哥告诉我了,说《龙记》的人最近不老实,在东城区张牙舞爪的,叫我一旦有什么风声别含糊;王大山那个傻丵比又天天没事就过来逛游,我总觉得这件事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点火。说实在的,我可真不想因为老大的一句话而在这里面多呆几年。

事情不是有那个三鬼解决吗?咱们不插手就行。金刚这一次没有拒绝墨水的啤酒,接过来,喝掉了。我说过了,我绝对不会动手。

有你这句话就好。墨水乐开了花,和金刚砰了一下杯子。

正在两个人喝酒之时,门口的人低声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