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说,周洋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原石贩子。
他一个人出钱将原石从国外给买回来,然后按照指定的价格卖给他们自己的这个原石商场。
听起来感觉到有些荒唐,毕竟自己的东西运回来卖给自己,给人的感觉就是很别扭。
但其实不是这个样子,因为一开始谈好的,就是以缅北那边的价格,再除掉中间的一些费用。
剩下的,就是卖给店里的价格。
不然齐得胜本人也不会出那么多钱跟他合伙做生意了。
毕竟合伙做生意,能够维护的就必须是利益二字。
比如周洋这一次运回来的翡翠原石,总价值差不多是11个亿到12个亿之间。
当然了,这12个亿,其中还包括自己的那一份。
另外再加上一路上的运输成本,最终算下来的价格就是12个亿。
那么十个亿的翡翠原石运回国,这些成本就会按照四个股东的比例进行扣除。
比如周洋一个人占据了40%的股份,那么12个亿的40%,就是周洋本身要承担的。
另外三个人,也就是要各自承担各自的股份份额。
这也是当初合作的时候,就做了每个人四个亿的预算的原因。
这四个亿其中就包括所有的开支以及成本,当然了,最终四个亿肯定是用不完的,多的嘛自然就成为了公司的公用资金。
但是属于周洋的那一部分资金肯定是要抽出来了,只要翡翠原石一到位,这笔钱肯定是要在公众账户上面划给周洋的。
至于以后的交易,周洋自然还是会用这种方式,毕竟他下一步计划就是要干掉黑虎。
不过干掉黑虎跟国内的生意是不冲突的,说的直白一点,那个原石矿场是周洋一个人的也好,还是几个人合伙的也罢。
这些东西跟齐得胜等人都毫无关系,因为他们是花钱购买翡翠原石,就类似于批发一样。
所以这笔钱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