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这几十万人里多数都是老幼妇孺,能被南明编入军队的人并不多,他们除了多耗粮食之外,也得不到什么。以奴才之见,倒是很可以跟南明谈一谈。
过了良久,广武皇帝回电了,如果南明方面能同意我方核心要求,那么我方也能同意他们这个要求。但是,还要在其他周边利益上尽力争取。除了核心要求外,尽量也多拿回点实际的东西来。
瓜德新看着皇上回电,心中了开了花,心想这一百万大洋自己是装进口袋了。于是回电:奴才遵旨,一定为大清尽力争取更多利益。
……
于是,接下来的谈判中,双方不再纠缠清方的“核心要求”了,谈判僵局打破,双方开始一条一条的谈判其他的利益交换。
到了8月9号下午,双方终于“勉强”达成了共识:
一、清方对年初战争的论述写在条约的开头,双方签字承认。
二、清方将6312名明军战俘遣返回南明,明方将71154名清军战俘遣返回北清。至于另外82176名清军战俘,鉴于他们自愿留在南明,清方不要求明方对其遣返。
三、鉴于自愿留在明方的82176名清军战俘已经在大明入籍,所以清方本着人道主义和人伦至上的精神,将在本条约签字后的一个月内,分四批将他们的家人送至明方,让他们和亲人共同生活。
四、关于第三条“家人”的定义,经双方商讨后一致同意,具体人数不设限制,但应是“家人”而不是“族人”,也就是确定在“父母、妻子儿女、以及未独立成家的兄弟姐妹”范围内。
五、自本条约签字之日起,明方永久性停止在清方控制区内进行鼓动和组织百姓偷渡外逃的活动。
六、自本条约签字之日起,明方不再对太行山区的游击队武装的进行任何支援。
七、鉴于双方对本条约第一条战争结论的共识,明方承认对清方进行了武装侵略和恐怖轰炸,因此愿意对清方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