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那块奶油,只是在他后脚跟的地方,有点黏黏糊糊的。
那个佣人都未必发现。
但宁书没多想,他只是看着傅愉手中拿着湿巾,已经半蹲了下来。他只好,硬着头皮,把脚给拿了出来。
宁书坐在那处。
傅愉优雅的半蹲着,他用那只修长白皙有力的手指,握住了宁书的脚。
然后稍稍抬起。
宁书的脚形状很漂亮,跟女生那种小巧精致不同。男生的脚毕竟不如女孩子那样小,但他的却是生的很秀气,比寻常男生要纤细一些。
很白。
以至于傅愉在握着的时候,很快就出现了一道粉嫩的红色痕迹。
看着有种艳丽的靡。
傅愉就那么注视着那块地方,然后用湿巾,一点一点的擦拭干净。
他神色淡漠。
看起来似乎不像是为宁书擦脚,更像是在拿着一件艺术品。
傅愉低着头,那手上的温度透着薄薄的皮肤,传透到宁书的血肉里。
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异样感觉。
宁书的耳朵后已经红了一半,他只觉得一阵窘迫。略微抿了一下嘴唇,如果他跟傅愉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那么他自然可以躲开这种尴尬的情况。
但是他跟傅愉,是正在交往的关系。
傅愉是他的男朋友。
握着宁书脚心的那只手,将那块沾了奶油污渍的地方细细擦拭干净以后。
傅愉的眼眸微垂,似乎扫视了一下,男友脚踝那里粉红的颜色。
宁书的脚趾有点圆润,像是珍珠的颜色。
他的脚不是纯粹的那种白,而是这里带着一点粉,那里又白的像是牛奶一样。
傅愉的手很大,却是十分的干净修长分明好看。
此时握着宁书的手,反而显得他的脚越发的秀气了几分。
傅愉似乎只是轻轻地扫视了几眼,便微敛下眼眸,收回视线。将那只擦拭的手,给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