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8章 无罪释放(1 / 4)

婚外燃情 金三叔 2218 字 7个月前

今天上午十点,陈美娟杀人案经过近半年的侦破和审理,终于在市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了,整个审判大厅座无虚席。

由于该案比较特殊,原、被告双方亲友、家属,社会各界人士,报社和电视台的记者均前来参加旁听,电视台的主持人韩彤专程来此做现场采访报道。

被告人陈美娟,女,30岁,汉族,中专文化程度,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关押在蓉城拘留所。

辩护人,省第一律师事务所王律师。

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徐检察官支持公诉,被告人陈美娟到庭参与诉讼。

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美娟三年前,因丈夫林向东犯有强暴罪,提出离婚,并办理了离婚手续。

林向东出狱后,对陈美娟进行纠缠,多次对她进行强迫。

在陈美娟和刘波举行婚礼时的婚礼现场,林向东将他强迫陈美娟时的不雅照交到新郎手里,陈美娟在亲朋好友的诧异声中,逃离婚礼现场,躲进了名人大酒店1020房间。

陈美娟在酒店房间里,想起她曾与林向东结婚后,遭遇到林向东的各种精神和身体上的折磨,林向东出狱后,对她百般摧残,万念俱灰,顿起杀机。

于是,她去药店买了一瓶安眠药,又在超市买了一瓶酒,主动将林向东约到宾馆房间里,以他们重归于好为由,灌林向东喝酒。

林向东服用含有大量的安眠药的红酒之后,觉得相当困乏,全身无力,陈美娟拿出一把水果刀将其杀害,然后投案自首……

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笔录、刑事技术鉴定结论等证据予以证实,认定被告人陈美娟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提请对被告人依法惩处。

被告人陈美娟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辩称自己是被强的,无罪。

其辩护人王律师在辩护中称,被告人陈美娟犯故意杀人罪的动机,是由于受到了受害人的胁迫,危及生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