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月黑风高断魂时(3 / 6)

丹神传 秀才遇上兵 3614 字 6个月前

角的职业是什么了,没错,就是小偷。一个有七年经历的老手了,虽然年纪不大,但是架不住入行早啊。

年轻人名字叫马浩宇,据说是他那没见的面的老子给他起的,看这名字起的还是有一定水平的。

马浩宇今年刚满二十岁,从懂事以来就在社会福利院长大,没见过亲爹亲娘,八岁那年他被一户人家领养了。

领养他的那对夫妇结婚近十年了还没有生出一个孩子来,所以就到福利院领养了马浩宇,一开始他们对马浩宇还是不错的。

一直到第二年,那对夫妇突然怀上了自家的孩子,由此可想而知对于不是亲生的马浩宇又是另一番景象了。

不堪忍受家庭暴力的马浩宇于是毅然离开了这个令他伤心的家,那年他还不到十岁。

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娃娃流落街头,吃得苦有多少,那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

捡过破烂,睡过下水道,替人洗车,给人望风,打过架,偷过东西,甚至被人打的半死都有过,劳教所都不知进了几回了。

十三岁那年,他遇到了刀疤,也就是他现在的干爹,刀疤是一个惯偷,他正是看中了马浩宇的机灵劲,想把他当成偷盗工具来使用,所以才收留他的。

刀疤系统的教马浩宇学习了各种偷盗的方法,几个月后,马浩宇就开始了替刀疤偷盗赚钱的生涯,一直到现在,足足七年有余了。

说老实话,对于这种生活,马浩宇早就过够了,他也厌烦了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他想过一种正常人平平淡淡的日子。

前些日子,马浩宇就曾想过,再过一两个月,等自己存折里的钱攒够了五千,就离开这个城市,到一个刀疤找不到的地方,过自己想过的日子。

当然,他攒的那点钱是刀疤不知道的,不然早就被收走了,要知道刀疤不仅嗜赌如命,而且还沾有毒瘾,花钱如流水,有多少钱都不够他糟蹋的。

就因为这样,外面下着这么大的暴雨,刀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