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四十六)成立“北洋实业银行”(3 / 5)

行。

“北洋实业银行”创立时招商股为6oo万银元,马以北洋商贸集团的名义投资入股2oo万银元,“滇南钱王”王炽的“同庆丰”入股1oo万银元,李鸿章投资入股2o万银元(老头子也是很有钱的说),孙毓汶投资入股2o万银元。张之洞、刘坤一、谭钟麟、王文韶、林绍年各投资入股1o万银元。陈宝箴投资入股5万银元,罗家公主尤吉菲尔作为“大股东”之一。也投资入股1oo万银元,剩下地则在民间募集。由于“北洋商贸集团”早就声名远扬,加上又是华夏共和国政务院参政之一的孙纲的夫人出面,因此募集非常成功,顺利的集够了6oo万银元。让“北洋实业银行”得以很快的运营起来。

在孙纲的努力下,政务院颁布了“华夏共和国银行律”,这部中国自己的银行法“以美国银行法为蓝本,以舆顺华夏民情则例为依归”,因为照顾到了中国目前金融界的实际情况,所以没有引起什么波折,非常顺利的在“议政院”的讨论后公布全国。

“北洋实业银行”成立后,为了和国际接轨,组织形式、管理制度和营业规则以罗斯彻尔德银行为准,当然也参考了一些中国传统地有益做法,“权归总裁,利归股商,商款商办,官但保护,而不管事,用人办事,以罗氏银行为准”,在北方“钱业总会”地推举下,经过仔细挑选,“北洋商贸集团”专管金融的副总裁杜筱佳担任了北洋实业银行地总裁。而且为了借助外才,从英国的罗斯彻尔德家族聘请了几位专家来北京任职,并和在北京的由盛宣怀成立的中国通商银行北京分行(总行在上海)“互为奥援”,融通中外金融。

“北洋实业银行”成立之初,即由华夏共和国授与行银元钞票(纸币)的特权,和中国通商银行一样,成为了整理中国货币制度的又一个重要枢纽,除了可以行纸币以外,北洋实业银行也和中国通商银行一样,代理国库存款,代收存放各省汇解的库款,而且这次中国在海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