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进肚子里,还要多次加水,像是路边茶摊的做法,一瞧就是穷苦人的习惯。
可观其穿着,以及面相,又不像是为生活所奔波出来的家庭。
此子有些奇怪。
“请。”宋煊倒了杯温热的茶给包拯:
“包兄,天热不宜喝凉茶,先静下心润润喉。”
包拯再次道谢,收回审视的目光,坐在凳子上喘口气。
过了一会,还是包拯主动搭话:
“十二郎,可是去递交过报名的公凭?”
公凭就是路引,你的身份证明,但依照大宋的宽松执政,就算你去东京城,都用不着这玩意。
律法有是有,但越是繁华的地方越执行的不严格。
鬼樊楼等便是如此存在下来的,你是不是黑户,根本就不重要。
但大多是许多学子要携带,以此来证明自己的身份。
“还未曾,俺是打算要与好友张方平一起去的,包兄若是不急,到时候咱们同去。”
“好好好。”
包拯可以肯定,宋煊的乡音还挺重的,绝不是宋城之人。
许是家里严苛,一直都把他放在乡下苦读。
瞧他放在矮桌旁的那本春秋,边边角角都被磨烂了。
“包兄是如何来的?”
“先是走路,遇河在乘船。”
宋煊颔首,因为离得近了,他就闻到了包拯身上的味道有些发酸。
尤其是大夏天的,长长的头发若是不勤梳洗,更容易长虱子。
就虱子这种玩意,直到后世七八十年代,还很常见呢。
一头成熟的雌性虱子,一天大概能产十粒卵,八天后能孵化,二十天即可成年,继续产卵。
“自己孤身一人,风餐露宿,那还真是辛苦。”
“求学之路轻松不得,这也算不得什么。”包拯倒是真的习惯了,他本就不是一个喜欢享受之人:
“十二郎家是哪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