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说,如果项目赚钱了,投资方享受股权收益。
万一项目亏损了,投资方旱涝保收,这笔钱就变成债务,林源必须个人回购,并支付利息。
明股实债的方式很坑,保证了投资人稳赚不赔。
但对于林源来说,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对赌协议的存在,让他能够以一个标准价格,回购投资人手中的股权。
这个价格,相当于复合年化收益率20%!
一旦按照复合收益率计算,20%也相当不少了。
96亿美元的投资,假设林源要执行对赌协议,就必须支付138.24亿美元。
相当于股东们在2年时间中,投资了96亿美元,狂赚42亿美元!
如果不知道未来这个项目能赚多少,只看眼前的回报率,绝对能让股东们满意。
但对于林源来说,这可是未来价值4000亿美元的资产啊,现在只要支付42亿美元的利益,就能将整个项目的收益都聚拢到自己手中,实在是赚翻了!
因此,贝蒂说的没错,林源是真的需要钱。
但这动辄一百多亿美元计算的资金规模,如果不通过融资手段,还真是难以筹集。
于是林源问道:“可是我手中的股权,不合适再拿来做融资手段了。还有什么别的方法吗?”
电话中贝蒂说道:“融资并非只有股权融资这一种方式。银行贷款和发行公司债,都是可以考虑的方式。”
“但是公司债的利率比较高,发债规模也很难做到比较大,所以我建议用股权质押,向银行贷款的方式。”
股权质押?
电话中的贝蒂开始解释:“借债的主体是林源影业,也就是银行的放款对象是公司。你以股权质押的方式,为这笔贷款提供担保。这样就能获得很大一笔融资。”
听到贝蒂的解释,林源大致明白了贝蒂的思路。
此时,正是林源影业的股价高点,如果在此时进行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