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你就别管了,等着吃就是。”王顺说完,就把东西拿进屋。
十斤猪肉就先放冷藏室。
他把四个猪蹄拿到厨房里去处理。
王青青也跟了进来,在边上制作冰棍。
现在冰棍跟辣条的工作,都是王青青在搞的,手艺已经超过王顺的了。
以后可以考虑开一家辣条厂,让王青青去当个厂长或者副厂长。
王顺先用刀把猪蹄表面的毛给刮掉,然后煮水过一遍。
这个是黑山猪,肉质紧实,味道也很好,不会有骚味。
还用的都是纯天然的东西喂养,美味又健康。
不像几十年之后,都是饲料猪,还是那种白猪品种,根本没什么美味可言。
趁着煮水的功夫,王顺剥了十几个蒜,几个小辣椒。
一起剁碎,加入一点盐跟酱油。
这个时候水开了。
猪蹄在水里滚了几分钟就捞起。
跟配料一起放进高压锅里面。
焯水也没有倒掉,太浪费了。
里面很多油,倒出来放一边。
中午喂狗的时候可以加进去,多少给狗子一点油水。
开始煮饭。
吃猪蹄肯定要配大米饭才香的。
王顺不由得又想起了前世曾经连续吃半年猪脚饭的经历。
猪脚饭确实是好吃。
男人都是这样的。
一种东西好吃,就会一直吃一直吃。
直到吃到腻,想起来都会吐才会换。
饭煮了之后,王顺又去后院摘了一些小白菜回来,清洗干净。
旁边,王青青已经做好辣条了。
王顺拿起一根送进嘴里。
“好吃。”王顺四下张望,而后嘿嘿一笑。
现在十一点多,王爸王妈还没有回来。
梁秀娟在二楼不敢下来,一楼就他们两个。
“媳妇儿...”王顺从背后搂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