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真有血洗三全巷的本事,也许抽到第二根烟时他就会扛着枪去听春苑。
“咚,咚,咚”
敲门声响起,瞪着天花板的沈鸿起身开门。
门外站着一位意料之外的访客,他换下了制服,穿着宽松版型的休闲装,之前用发蜡固定成大背头发型的漂亮银发随意披散,透着些许慵懒味道。
“长官?”沈鸿愣了一会儿,问,“您有事找我?”
“喊我埃利吧,哦不,按你们的习惯,喊我老谢。”埃利克斯·谢尔比抬起手臂,晃了晃手里的酒瓶,“整两口?”
没等沈鸿答应,埃利克斯便抬腿跨进屋里,他在单居室里踱了几步,笑道:“你的房间,只能用简陋来形容。”
沈鸿带上房门,回道:“这是宿舍,警署为警员免费提供的住处,我这间还算过得去。”
“我见过你们署长、副署长和重案队队长的住房,跟这儿可不一样。”埃利克斯好像是在讥笑沈鸿的傻气。
沈鸿耸了耸肩,不以为意。
“杯子。”埃利克斯用两根指头拔出葡萄酒瓶塞。
沈鸿走到床边,从床头柜上拿来一个水杯。
“我的杯子呢?”埃利克斯问。
沈鸿勉强挤出微笑:“长官,我只有两个杯子,一个用来喝水,一个用来漱口。”
“看来你在这里没有朋友,好吧,我对瓶吹,here,cheers.”埃利克斯说着,给沈鸿倒了满满一杯红葡萄酒。
杯口和瓶身轻轻碰撞,埃利克斯仰头饮酒。放下酒瓶后,他说出来意:“明天我会带队回邺都,你要不要跟我走?”
冷酷英俊的长官带着红酒上门,开口就是一句你要不要跟我走,这……
沈鸿摇摇头,甩出脑子里的古怪想法,问道:“谢谢您的邀请,长官,您的部门很缺人么?”
“不缺人,但缺可用的人。”埃利克斯伸手抓起刘海作头疼状,“留在这里,你的才能无处发